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九十六
真宗
天禧四年(庚辛,一○一八)
1 秋七月庚戌朔,先天節,羣臣上壽,涇王元儼攝太尉,以未命宰相故也。
2 呂夷簡等還自東、西川,言梓州路勸農使王鬷、知梓州蘇維甫、知卭州沈同、知蜀州錢昆、知昌州張用、通判益州狄棐劉隨、通判永興軍董希甫、知益州靈池縣李紘,堪充三司、臺省、轉運提調刑獄藩郡之職。詔有司記其姓名,代還日升陟任使。鬷,臨城人,大中祥符初,舉進士,授婺州觀察推官,代還,上見其狀貌奇偉,特遷著作佐郎。同,錢塘人。昆,易之兄。棐,長沙人。紘,昌齡從子也。蘇維甫、張用、董希甫三人,未詳邑里。
3 西南蕃千三百人來貢。
4 丙辰,遣使市小車,給鳳翔府至綿州驛遞軍士,仍為增葺廬舍,憫其勞也。
5 韓億使淮南、江、浙還,言:「池州青陽縣旌表門閭方綱狀稱,籍管稅錢四百餘千、米二千五百斛,同居七百口,凡八世四百年。景德中,準詔旌表,而本縣科率一無寬假,望蠲其戶下雜配物。」詔本州凡有科率,量優減之。
6 丁巳,太白晝見。
7 辛酉,召宗室、近臣及太子太傅寇準、兵部尚書馮拯,觀苑中嘉穀,遂宴於玉宸殿。隆平集言準罷相,以太子太傅歸班,請對不許。據此,則嘗從後苑遊觀矣。錢惟演日記,七月十二日召給諫、舍人及太子太傅等入承明殿,先賜食訖,召入玉宸殿看瑞穀。先于太清樓見訖,賜茶,便詣種穀處。按此,則隆平集誤也。
8 知制誥呂夷簡言:「伏見河再決滑州,計功鉅萬。以臣所見,未宜修塞,俟一二年間,漸收梢芟,然後興功。兼聞諸州有賤易莊田者,蓋慮不時科率,無從出辦。望降明詔,諭以河決未議修塞,仍令滑州規度所須梢芟,以軍士採伐,或於旁近秋稅折納。」從之。遂詔京東西、河北路經水災州軍,勿得科調丁夫。其守捍隄防役兵,仍令長吏並加存䘏、番休之。
9 癸亥,上對參知政事李迪、兵部尚書馮拯、翰林學士錢惟演于滋福殿。寇準罷,上欲相迪,迪固辭,於是又以屬迪。有頃,皇太子出拜上前,曰:「蒙恩用賓客為相,敢以謝。」上顧謂迪曰:「尚復何辭耶?」是日,惟演又力排寇準曰:「準自罷相,轉更交結中外,求再用。曉天文、卜筮者皆遍召,以至管軍臣僚、陛下親信內侍,無不著意。恐小人朋黨,誑惑聖聽,不如早令出外。」上曰:「有何名目?」惟演曰:「聞準已具表乞河中府,見中書未除宰相,兼亦聞有人許以再用,遂不進此表。」上曰:「與河中府何如?」惟演乞召李迪諭旨,上曰:「李迪何如?」惟演言:「迪長者,無過,只是才短,不能制準。」因言中書宜早命宰相,上難其人。惟演對:「若宰相未有人,可且著三兩員參知政事。」上曰:「參政亦難得人。」問今誰在李迪上,惟演對:「曹利用、丁謂、任中正並在李迪上。」上默然。惟演又言:「馮拯舊人,性純和,與寇準不同。」上亦默然,既而曰:「張知白何如?」惟演言:「知白清介,使參政則可,恐未可為宰相。」上頷之。惟演又言:「寇準宜早令出外。準朋黨盛,王曙又其女壻,作東宮賓客,誰不畏懼。今朝廷人三分,二分皆附準矣。臣知言出禍從,然不敢不言。惟陛下幸察。」上曰:「卿勿憂。」惟演再拜而退。後三日,拯遂拜樞密使,蓋用惟演之言也。迪既除宰相,而準為太子太傅、萊國公如故。
10甲子,大雨,流潦泛溢公私廬舍大半,有壓死者。是月連雨,而此夕為甚。
11乙丑,令京東西、河北州軍津渡官給舟船濟人。
12丙寅[一],以禮部侍郎、參知政事李迪為吏部侍郎、兼太子少傅、平章事,兵部尚書馮拯為樞密使、吏部尚書、同平章事。是日告謝,即賜襲衣、金帶、鞍勒馬。正謝日亦如之,非常比也。
13以霖雨壞營舍,賜諸軍緡錢。
14丁卯,禁兩川諸縣弓手雇人代役,犯者許鄰保糾告,重繩之。
15詔奬益州官吏趙稹[二]等,以呂夷簡言其政績也。
16戊辰,判杭州王欽若酒榷增羡、獄空,詔奬之。
17先是,馮拯以兵部尚書判都省,上欲加拯吏部尚書、參知政事,召學士楊億使草制,億曰:「此舍人職也。」上曰:「學士所職何官?」億曰:「若樞密使、同平章事,則制書乃學士所當草也。」上曰:「即以此命拯。」拯既受命樞密,領使者凡三人[三],前此未有,人皆疑怪,曹利用、丁謂因各求罷。上徐覺其誤,召知制誥晏殊語之,將有所易置。殊曰:「此非臣職也。」遂召錢惟演,惟演入,對曰:「馮拯故參知政事,今拜樞密使,當矣。但中書不當止用李迪一人,盍遷曹利用或丁謂過中書?」上曰:「誰可?」惟演曰:「丁謂文臣,過中書為便。」又言玉清昭應宮未有使,謂首議建宮,宜即令領此。又言曹利用忠赤,有功國家,亦宜與平章事。上曰:「諾。」庚午,以樞密使、吏部尚書丁謂平章事,樞密使、檢校太尉曹利用加同平章事,皆用惟演所言也。此段參取錢氏及司馬氏日記修入。晏殊誤召,恐不至再,當考。馮拯自兵書加吏書[四],必參政,日記偶脫,今追填之。楊億所云此舍人職,蓋參政制乃舍人所當草也。
18辛未,鄜延路鈐轄言撲咩族馬訛等,先為北界所略,今帥衆來歸。
19壬申,以久雨,詔諸軍校營在新城者權免常朝,賜諸班直軍營壓死者緡錢有差。
20河北轉運使言,懷、衛二州仍歲災沴,流民漸復,請各增置通判一員,以安集之。詔可。
21上既從錢惟演之言,擢丁謂首相,加曹利用同平章事,然所以待寇準者猶如故。謂等懼,謀益深。是日,準入對,具言謂及利用等交通蹤跡,又言:「臣若有罪[五],當與李迪同坐,不應獨被斥。」上即召迪至前質之,兩人論辨良久,上意不樂,迪再三目準令退。及俱退,上復召迪入對,作色曰:「寇準遠貶,卿與丁謂、曹利用並出外。」迪言:「謂及利用須學士降麻,臣但乞知一州。」上沈吟良久,色漸解,曰:「將取文字來。」迪退,復作文字卻進,上遽洒然曰:「卿等無他,且留文字商量。」更召謂入對,謂請除準節鉞,令出外,上不許。此據錢惟演日記刪修,準、迪、謂入對,皆二十三日也。越明日,楊崇勳等遂告變,周懷政伏誅。又三日,準乃遠貶。
22甲戌,昭宣使、英州團練使、入內副都知周懷政伏誅。大中祥符末,上始得疾,是歲仲春,所苦浸劇,自疑不起,嘗臥枕懷政股,與之謀,欲命太子監國。懷政實典左右春坊事,出告寇準。準遂請間建議,密令楊億草奏。已而事泄,準罷相。丁謂等因疎斥懷政,使不得親近,然以上及太子故,未即顯加黜責。懷政憂懼不自安,陰謀殺謂等,復相準,奉帝為太上皇,傳位太子,而廢皇后。與其弟禮賓副使懷信潛召客省使楊崇勳、內殿承制楊懷吉、閤門祗候楊懷玉議其事,期以二十五日竊發。
前是一夕,崇勳、懷吉夕詣謂第告變,謂中夜微服乘婦人車,過曹利用計之,及明,利用入奏於崇政殿。懷政時在殿東廡,即令衛士執之。懷政本傳云:上姑務含容,不忍斥其過,然漸疎遠之[六]。懷政憂懼,時使小黃門自禁中出,詐稱宣召,入內東門坐別室,久之而出,以欺同輩。實錄亦云然。收懷政時,實在崇政殿東廡,則其出入禁中,固自如也。但丁謂等多為之防,使懷政罕得見上爾,蓋未有疎遠懷政意也。本傳又云上怒甚,而實錄無此,疑本傳飾說,今不取。詔宣徽北院使曹瑋與崇勳就御藥院鞫訊,不數刻,具引伏。上坐承明殿臨問,懷政但祈哀而已。命載以車,赴城西普安佛寺斬之。謂等并發朱能所獻天書妖妄事,亟遣入內供奉官盧守明、鄧文慶馳驛詣永興軍,捕能及其黨乾祐觀主王先、道士張用和、殿直劉益、借職李貴康玉、殿侍唐信徐原,並免死,黥面,配儋、梅、高、崖、雷、瓊、萬安、循州。懷政父內殿承制紹忠及懷信,並決杖,配復、岳州,子姪勒停,資產沒官。懷政之未敗也,紹忠嘗詬之曰:「斫頭竪子,終累及我。」懷信又嘗謂懷政曰:「兄天書事必敗,當早詣上首露,庶獲輕典。」及謀作亂,又號泣伏拜而止之,皆不聽,故皆得免死焉。右街僧祿澄預聞妖妄,黥面,配郴州[七]。朱能父左武衛將軍致仕諤、母周氏,贖銅百斤,并其子守昱、守吉分配邵、蔡[八]、道州,貲產沒官。與諤往來結社人悉決杖,配諸州。自餘親事卒、懷政僕使,決杖,分配海島遠州。部下使臣第降秩。記聞載懷政以二月二日懷小刀,對上自割,上因是疾復作,皇后命收懷政下獄,並于宮中得萊公[九]奏言傳位事,乃命楊崇勳告變,誅懷政,貶萊公。按懷政誅在七月,萊公罷在六月,若懷政于仲春為此,則萊公必不待夏末始罷,懷政至秋初乃誅也。然真宗實錄以仲春疾益甚,不知緣何事爾。記聞必誤,今不取。
懷政既誅,有欲并責太子者,上意惑之。李迪從容奏曰:「陛下有幾子,乃為此計。」上大寤,由是東宮得不動搖,迪之力居多。此據記聞。
23丁丑,太子太傅寇準降授太常卿、知相州。翰林學士盛度、樞密直學士王曙並落職,度知光州,曙知汝州,皆坐與周懷政交通[一○],而曙又準壻也。準親吏張文質、賈德潤並黜為普寧、連山縣主簿,及朱能敗,又除名,配隸封、貴州。朝士與準親厚者,丁謂必斥之。楊億尤善準,而請太子監國奏又億所草也。及準敗,丁謂召億至中書,億懼,便液俱下,面無人色。謂素重億,無意害之,徐曰:「謂當改官,煩公為一好詞耳。」億乃稍安,卒保全之。當時宰相愛才如此,謂雖姦邪,議者亦以此稱焉。宰相愛才,此據歐陽修歸田錄。
24是月,以客省使、英州防禦使楊崇勳為鄧州觀察使,內殿承制楊懷吉為如京使,並賜金帶及金銀,降詔襃奬。
供奉官、京城西面巡檢楊懷玉責授侍禁,依前閤門祗候,出為杭州都監。懷玉既與崇勳等預懷政議,崇勳告變之翼日,始詣樞密院自陳,故責之。
1 八月辛巳,以楊崇勳為內客省使,領貴州觀察使、兼羣牧使。崇勳累辭鄧州之命,故改任焉。
2 入內供奉官譚元吉、高品王德信決杖,配唐州。高班胡允則、黃門楊允文決杖,配西京,坐嘗受命至乾祐縣與周懷政協同妖妄故也。元吉尋黥面,配賓州。
3 太子太保,判杭州王欽若自以備位東宮,請入朝。甲申,召之。欽若尋又言詔無馳驛之文,但依程即路。始令乘傳。
4 徙知相州、太常卿寇準知安州。初,李迪與準同在中書,事之甚謹,及準罷,丁謂意頗輕迪。於是謂等不欲準居內郡,白上欲遠徙之,上命與小州,謂退而署紙尾曰:「奉聖旨,除遠小處知州。」迪曰:「向者聖旨無遠字。」謂曰:「君面奉德音,欲擅改聖旨,以庇準耶?」二人忿鬬,蓋自此始。
5 朱能聞使者至,自度不免,衷甲以出,殺盧守明,帥所部兵,絜家屬叛逸。永興軍奏其事,詔遣內殿承制江德明、入內供奉官于德潤乘驛發兵捕之。應能黨與分配嶺表者,所至禁繫,別俟朝旨。既而能衆潰,勢窮蹙,入桑林自縊死。永興乾耀都巡檢、供奉官李興,牢城十將張順斷能及其子首以獻,補興閤門祗候,順本城都頭。興、順遷陟,在十一月甲寅,今并書之。
6 乙酉,以樞密副使任中正、禮部侍郎王曾並參知政事,翰林學士錢惟演為樞密副使。
7 刑部請自今犯贓濫配隸,經恩從便者,俟一年後遇赦宥方理。
8 工部郎中姜遵言,陝西、利、夔等路州軍,多無常平倉,或歲歉賑糶,即發軍糧,望令創置,量民數蓄穀。詔可。
9 丙戌,謁玉清昭應宮、景靈宮,幸開寶寺。
10辛卯,以太常丞、直龍圖閣馮元為左正言、兼太子右諭德。初,太子為壽春郡王,王旦薦元宜講經資善堂。帝以元少,更用崔遵度。於是,遵度卒,乃命元代之。
11詔諸路勸農提點刑獄官,自今奏事,緣戶賦農田,則署勸農司;刑獄格法,則署提點刑獄所。
12戊戌,示宰相玉宸殿瑞穀圖。
13庚子,同判太常禮院陳寬言:「郊廟致齋日,左右街司承例遣雜職從行,望自今罷之。其祗事人吏不謹職者,俟事畢付司科罷。」從之。
14壬寅,太常卿、知安州寇準坐朱能叛,再貶道州司馬,制辭云:「不務敦修,密朋凶慝,辱予輔弻,玷乃搢紳。」仍以其事傳告諸州,御史臺揭牓朝堂。準過零陵,踰大坡,護兵先後不屬,溪洞蠻夷乘間抄掠,其酋長聞而責之曰:「奈何奪賢宰相行李耶?」趨遣人還所掠。其在道州,晨具朝服如常時,起樓置經史道釋書,暇則誦讀,賓至笑語,若初無廊廟之貴者。自準罷相,繼以三絀,皆非上本意。歲餘,上忽問左右曰:「吾目中久不見寇準,何也?」左右亦莫敢對。上崩,乃責雷州。此據司馬光記聞。丁謂傳云:周懷政事敗,議貶準,帝欲謫準江、淮間。謂退而除道州司馬,王曾以帝語質之,謂顧曰:「居停主人勿復言。」蓋指曾以第舍假準也。按居停之語,在仁宗初再貶雷州時,曾緣此遂謀去謂,龍川別志當得之。以聖旨質謂乃李迪,其事見記聞,今從之。若此時曾已詰謂,則當迪、謂忿爭時,曾亦必不助謂矣。國史恐誤也。徐度國紀:天禧四年十二月癸丑,對輔臣及王欽若于宣和門北閤子中,上曰:「朕覺四體不康。」丁謂等奏:「近日聖躬稍安,況中外無事,乞寬聖心。」欽若奏:「今來中書、密院公事甚好,又出寇準,朝廷更無事矣。」上云:「除卻寇準後甚靜。」又問:「寇準何在?」宰臣曰:「在道州。」上曰:「輕典。」馮拯曰:「如準包藏禍心,漢、唐之法,皆當族誅,陛下蓋是寬貸。」上曰:「朕曲全之。」于是上色稍怡,命坐賜茶而罷。不知徐度何從得此,恐必不然,今附見,當考。
15癸卯,以衛尉卿慎從吉為光祿卿致仕,司封郎中、兼侍御史知雜事杜堯臣改衛尉少卿、知陝州,皆坐與寇準親善也。
16右司諫、直集賢院、判戶部勾院劉燁為工部員外郎、兼侍御史知雜事。初,河決滑州,大興力役,道殍相望,燁請策免宰相,以答天變,時寇準、丁謂實在中書。及王曙坐準貶官,在朝無敢往見者,燁歎曰:「朋友之義,獨不行於今日歟。」往餞之,經夕而還,謂亦不罪也。河決乃三年六月事。
17甲辰,賜諸班直、諸軍洎太子宮祗候已下器帛、緡錢。
18入內押班鄭志誠嘗納朱能音問,及搜獲表章,有請太子親政之辭,令右諭德魯宗道、御史劉平鞫問,削兩任,配隸房州。
19乙巳,詔故相向敏中家產日費,令內侍省官檢校之。
20丙午,入內供奉官石承慶削兩任,配隸宿州。先是,周懷政嘗遣人召承慶,欲有所議,夜二鼓,不下皇城門鑰以待之。上遣黃門黃守志開大寧、祥符、東華門傳詔許王宮,至則門不閉,見承慶將入,守志訊知其故,戒令勿入,於是門司不復納承慶。守志畏懷政,不敢言,至是以聞,鞫承慶而責之。
21是月,詔:「自今逐年兩稅版籍,並仰令佐躬自勾鑿點檢,勘新收舊管之數。民有典賣析戶者,驗定舊稅,明出戶帖。勸農使按部所至,索視帳目。其縣官能用心者,批歷為勞績,當議升奬。」時上封者言諸州版籍止委吏人,失於勘驗,移易稅賦,多不均等,故有是命。尋又詔:「前敕諸路勸農使,所至究民間疾苦,檢視帳籍,慮其因緣取索,受越訴以擾民,宜令使副常切鈐束,不得妄有行遣呼集。其籍帳不整,止移牒索視,論訴公事,並依舊次第陳狀。如已經州縣、轉運司不行者,並即時盡公處理,所置曹典勿得過提點刑獄司數。」此據會要,或削去。
1 九月己酉,以諫議大夫、兼太子右庶子、知開封府王隨為給事中、知杭州,會靈觀判官、兵部員外郎、知制誥呂夷簡為刑部郎中、龍圖閣直學士、權知開封府。隨嘗假周懷政白金五十兩,至是自言,故出之。夷簡治開封,嚴辦有聲,上識其姓名於屏風,意將大用之也。隨本傳云:隨坐此奪知制誥。按隨二年八月遷左諫議、兼右庶子,即罷知制誥矣,傳誤。
2 錄故翰林學士、右諫議大夫梁顥子適為祕書省正字。適詣登聞,自陳父兄淪沒,特有是命。
3 詔翰林侍讀學士張知白,玉清昭應宮副使林特,三司使李士衡,龍圖閣學士陳堯咨,樞密直學士薛映、李及、馬元方、張士遜,兵部侍郎馬亮,給事中李應機、王隨,右諫議大夫段曄,各舉常參官堪錢穀任使者二人。工部尚書晁迥,翰林學士楊億、劉筠、晏殊,龍圖閣直學士呂夷簡,戶部侍郎李維,知制誥李諮、宋綬、張師德,各舉文學優長、履行清素者二人。給事中樂黃目、孫奭,右諫議大夫趙稹,龍圖閣待制李虛己、李行簡,少府監薛顏,太常少卿趙湘,各舉可守大藩者二人。知制誥祖士衡、錢易[一一],知雜御史劉燁,直龍圖閣魯宗道、馮元,各舉堪御史者二人。諸路轉運使副、勸農使各舉幕職、州縣官堪京官知縣者二人,限十日內具名以聞。
4 庚戌,前同谷縣主簿李士程伐登聞鼓上軍機密事,以所言狂悖,責授惠州司戶參軍。
5 壬子,以玉清昭應宮副使、尚書右丞林特為工部尚書、兼太子賓客,副使如故。
6 丙辰,復御崇德殿視事。上自中春不豫,止視事於長春殿。至是,聖體和平,始御前殿。
7 詔劉益、康玉、徐原等十一人並活釘令衆三日訖,斷手足,具五刑處死。王光、李貴並斷手足處斬。唐信八人並處斬。文思院畫匠、軍士、百姓十五人並免死,杖脊、黥面,配沙門島及廣南牢城。朱能僕使及道士、軍士十二人並杖脊[一二];配江湖福建牢城。能弟文顯免杖,黥面,配鄧州本城[一三]。初,能將擐甲扞制使,文顯潛以告知府朱巽等,故至是獲用輕典。能妻高、母李、弟婦陳,洎女僕、家僮十二人並決杖,分配湖南、京東西州軍。能子伴哥以幼不勝杖,黥面,配澧州牢城,聽隨母之配所。時命殿中侍御史王博文與內臣岑守素等乘傳詣永興按劾,具獄以聞,而降是詔。初遣博文,人謂連逮者必衆。博文惟治首惡,脅從者皆為請,得以減論。本傳云:博文惟治首惡,脅從者七人皆為請,得以減論。所稱七人,與實錄不合,今削去。
8 己未,以久雨,放朝十日,輔臣對於便坐。
9 以樞密副使周起為戶部侍郎、知青州,簽署樞密院事曹瑋為宣徽南院使、環慶路都部署、兼管勾秦州兵馬。起素善寇準,而瑋亦不附丁謂,謂惡之,并指為準黨,故俱罷出。起性樂易,好飲酒,準前在中書,嘗與起過瑋家飲,同列多先去者,準及起盡醉,夜漏上,乃歸。翌日,引咎伏謝,上笑謂曰:「天下無事,而大臣和樂,何過之有!」然起謹密,凡奏事及答禁中所問,隨輒焚草,故其言外無知者。徐度國紀云:九月己未,樞密院奏事,上獨留曹利用及曹瑋,問瑋曰:「汝安得與朱能交通?」瑋曰:「臣實不識能,當是以臣有虛名於西鄙,欲借臣虛名耳。」因泣涕請出,上憐之,謂利用曰:「瑋可改官令出。」乃以為宣徽南院使、環慶都部署。不知何據,附見,當考。
10辛酉,命知制誥宋綬為契丹國主生辰使,閤門祗候譚倫副之;太子左諭德魯宗道為正旦使,閤門祗候成吉副之。
11壬戌,知永興軍府、給事中、集賢院學士朱巽,陝西轉運使、工部郎中、直集賢院梅詢,並削一任。巽為護國節度副使,詢為懷州團練副使,並不署州事。轉運使、度支員外郎劉楚降授祠部員外郎,監葉縣鹽稅[一四]。勸農使、職方員外郎皇甫載,時丁憂,候服闋,與通判,副使、閤門祗候程紹忠為陽武縣都監。本軍通判、幕職官並贖銅,釋其罪。巽等嘗薦舉朱能,及不察姦妄,致害制使,故責之。知鳳翔府、侍御史臧奎贖銅二十斤,通判寧州,尋換都官員外郎,坐與能交結也。永興軍都署李福者[一五],嘗任防禦使,將兵失律,流嶺外,起為環衛[一六]。在永興,善事寇準,後因郊祀,驟復祁州防禦使,能叛,不即擒捕。憫其衰耄,授左屯衛將軍致仕。都監、閤門祗候康文德削職,監陝州鹽稅。殿直、閤門祗候穆介與能善,能及周懷政嘗連狀薦之,杖脊、黥面,配韶州牢城。軍士封進、鳳翔府孔目官朱日昌等八人,皆能等常從,預為矯妄者,並決杖,分配海島遠郡牢城。乾祐知縣,蒲城、長安、萬年、乾祐簿尉,並坐絀削。
12丁卯,赦天下繫囚,除十惡、已殺人[一七]、官典犯贓、盜官物、持仗放火、偽造符印外,咸除之。天禧三年已前所逋夏秋稅、貸糧種子見欠倚閣者,並與蠲除。周懷政、朱能干連黨類,除已行勘斷外,自餘咸許自新,一切不問。
13己巳,遣鹽鐵判官劉鍇乘傳詣永興軍安撫軍民,犒設官吏將士。
14詔文武官辭見謝合過正衙,及幕職、州縣官對敭衙謝在放朝假內者並放,當陞殿奏事者實封以聞。
15庚午,京東勸農使言決河浸徐州,知州、駙馬都尉王貽貞作隄城南,以捍水患,甚固。詔奬之。
16先是,詔翰林學士劉筠等試諸州續解進士。辛未,筠等上其名,凡五十六人,其十九人授三班奉職,二十九人借職,八人當授諸州長史、司馬,特補借職,並與家便差遣。
17壬申,賜京城酺。
18太子太保王欽若自杭州來朝,令入赴內殿起居。
19甲戌,給事中、知河陽縣孫奭言:「父戶部郎中致仕翌,年九十。按禮文九十者其家不從政,據令父母八十者許解官侍養[一八]。望許退歸田里。」優詔不許。
20王欽若請江、淮制置使罷雇民船,兩浙、淮南權罷和糴,聽商旅入中,並從之。
1 冬十月戊寅朔,中書門下言:「唐朝故事,五日一開延英,隻日視事,雙日不坐。方今中外晏甯,政刑清簡,望準舊制,三日、五日一臨軒聽政,或隻日視事,雙日不坐。至於刑章、錢穀事務,遣差承受臣僚,除急切大事須面對外,餘並令中書、樞密院附奏。」詔下禮儀院詳定。乃請:「自今雙日前後殿不坐,隻日視事,或於長春殿,或於承明殿。應內殿起居羣臣,並依常日起居,餘如中書門下之奏。」俄又請隻日御承明殿常朝,依假日例,便服視事,不鳴鞭。詔可。
2 己卯,資善堂上梁,皇太子會宮僚觀之[一九],太子太保王欽若承詔旨預焉。記聞云云,具十二月丁酉。
3 壬午,御正陽門觀酺,皇太子侍坐,凡五日。上自不豫,罕復臨幸,至是人情歡抃。
4 戊子,禮儀院言:「每歲十月十五日,朝拜景靈宮。今緣祭神州地祇,奏告在散齋之內,請權罷朝拜。至日,令宮使行酌獻之禮。」從之。
5 己丑,以前起居郎、直史館陳堯佐免持服,知滑州。時三司使李士衡言滑州方召徒築隄,堯佐素幹事,望專委之,故有是命。堯佐創木龍以殺水怒,堤乃可築,既又作長堤以護之,人號為「陳公堤」。
6 三班奉職王貴配隸汀州,坐嘗齎朱能、周懷政音問往復也。
7 左巡使、殿中侍御史王耿言:「諸州軍負罪散參軍安置人,多在處卜居,雖遇量移,亦不遷徙。蓋緣失官之後,恣營生計[二○],不革貪心,侵擾貧民,規求貨利。又或持州郡公事,長吏稍懦,則不能制之,深為民患。請自今委本處常切覺察,如侵擾官事,抑欺百姓,即奏移別所,仍令州縣長吏非時不得接見。」從之。
8 辛卯,詔注釋御集檢閱官月增給錢七千,京官五千。
9 壬辰,以太子太保王欽若為資政殿大學士,仍令日赴資善堂,侍皇太子講讀。十二月己丑。
10癸巳,祕書郎、館閣校勘王舉正等,請自今遇慶節,依京官校理、檢討例,綴百官進奉上壽,從之。舉正,化基子。
11甲午,賜天下宮觀大中祥符降聖記各一本。
12戊戌,以淮安鎮界六族都軍主乞埋[二一]補三班借職,充蕃部巡檢,以鄜延鈐轄周文質言其勤效也。
13開封府獄空,詔奬呂夷簡等。
14權判吏部流內銓陳堯咨言:「近準敕放選,投狀選人併多,其間有司士、文學諸色出身,流外人入官資序已定,向來承例引對,虛煩聖聽。請自今比類未入令錄者,更不引對,依格注擬。」從之。
15甲辰,詔經雨及河水衝浸秋苗,宜令三司據諸處檢覆到合放分數外,依赦文更放一分,其已放九分者悉蠲之。
16丙午,召皇太子、宗室、近臣赴玉宸殿翠芳亭觀稻,遂賜宴。
17太常寺太祝丁珝為內殿崇班,從其父宰相謂所乞也。
1 十一月壬子,陳堯咨又言,幕職闕員百餘,見集人資序應入者少,欲以令錄有出身人無過犯者權充,代還,理本資序。詔令錄初仕者權初等幕職,兩任者權節察推官、軍事判官。
2 癸丑,對輔臣及王欽若於宣和門,賜御製會靈觀銘石本各一。
3 甲寅,玉清昭應宮副使、工部尚書、兼太子賓客林特請皇太子不答拜,詔不許。
4 乙卯,令勸農使兼提點刑獄官,自今以提點刑獄勸農使、副為稱。
5 修尚書省,命龍圖閣學士陳堯咨總其事。
6 戊午,以三司度支副使、工部郎中寇瑊為右諫議大夫、集賢院學士、知益州。時上封事者言,趙稹不曉民情,好自尊大,與衆不協,故代之。降稹知同州。
7 上御龍圖閣,召近臣觀聖製文論、歌詩,上曰:「朕聽覽之暇,以翰墨自娛,雖不足垂範,亦平生遊心於此。」丁謂等言:「聖製廣大,宜有宣布,請鏤板以傳不朽。」許之,遂宴於資政殿。
8 庚申,內出聖製七百二十二卷示輔臣。
9 壬戌,宰臣等言:「聖製已約分部帙,[二二],望令雕板摹印,頒賜館閣,及道釋經藏名山勝境。仍命內臣規度禁中嚴凈之所,別創殿閣緘藏。」詔可。尋於龍圖閣後修築,命入內都知張景宗、副都知鄧守恩管勾,是為天章閣。
又言:「陛下臨御以來,功業隆盛。望令中書、樞密院取時政記中盛美之事,別為聖政錄。」從之,仍令樞密副使錢惟演、參知政事王曾編次,丁謂等參詳。
10甲子,宰臣李迪等上刪定一司一務編敕三十卷。
11左巡使、殿中侍御史王耿言:「自今臺官因譴累降差充知州仍舊外,其充通判及監當官,請比品授以他官。」從之。
12乙丑,對輔臣於承明殿,上曰:「朕邇來寢膳頗漸康復,然軍國之事,未免勞心。今太子年德漸成,皇后素賢明,臨事平允,深可付託。欲令太子莅政於外,皇后居中詳處,卿等可議之。」輔臣進曰:「臣等所奉德音,實邦家之大慶,況太子升儲以來,德望日隆,皇后輔翼歲久,中外遵教,海內瞻企,人無閒言。然太子既監總朝政,望令中書、樞密院大臣各兼東宮職任,庶日奉謀議,便於翼贊。」上許之,於是退議其等列,傳旨命學士草制,詔可。
自寇準貶斥,丁謂浸擅權,至除吏不以聞。李迪憤懣,嘗慨然語同列曰:「迪起布衣,十餘年位宰相,有以報國,死且不恨,安能附權臣為自安計乎!」及議兼職時,迪已帶少傅,欲得中書侍郎、尚書,謂執不可,遂草熟狀,謂加門下侍郎、兼少師,迪加中書侍郎、兼左丞,曹利用加檢校太師,馮拯加檢校太尉,並兼少保;任中正加右丞,錢惟演加兵部侍郎,王曾加戶部侍郎[二三],並兼賓客;玉清昭應宮副使、工部尚書林特,樞密直學士、右諫議大夫張士遜,先兼太子賓客,並改詹事;翰林學士、戶部員外郎晏殊先兼舍人,改左庶子;餘官悉如故。
故事,兩省侍郎無兼左右丞者,而迪舊人亦當遷尚書,謂專意抑迪,迪不能堪[二四],變色而起。丙寅,晨朝待漏,謂又欲以特為樞密副使,仍領賓客。迪曰:「特去歲遷右丞,今年改尚書,入東宮,皆非公選,物議未息,況已奏除詹事,何可改也。」因詬謂,引手板欲擊謂,謂走得免。同列極意和解,不聽,遂入對於長春殿[二五]。內臣自禁中奉制書置榻前,上曰:「此卿等兼東宮官制書也。」迪進曰:「臣請不受此命。」因斥謂姦邪弄權,中外無不畏懼,臣願與謂同下憲司置對。且言:「昨林特子在任,非理決罰人致死,其家詣闕訴冤,寢而不理。蓋謂所黨庇,人不敢言。」又曰:「寇準無罪罷斥,朱能事不當顯戮,東宮官不當增置。又錢惟演亦謂之姻家。臣願與謂、惟演俱罷政柄,望陛下別擇賢才為輔弼。」又曰:「曹利用、馮拯亦相朋黨。」利用進曰:「以片文隻字遭逢聖世,臣不如迪。奮空拳,捐軀命,入不測之敵,迪不如臣也。」上顧謂曰:「中書有不當事耶?」謂曰:「願以詢臣同列。」乃問任中正、王曾,皆曰:「中書供職外,亦無曠闕事。」頃之,謂、迪等先退,獨留樞密使副議之。上怒甚,初欲付御史臺,利用、拯曰:「大臣下獄,不惟深駭物聽,況丁謂本無紛競之意,而與李迪置對,亦未合事宜。」上曰:「曲直未分,安得不辨!」既而意稍解,乃曰:「朕當即有處分。」惟演進曰:「臣與謂姻親,忽加排斥,願退就班列。」上慰諭久之,乃命學士劉筠草制,各降秩一級,罷相,謂知河南府,迪知鄆州。制書猶未出,丁卯,迪請對於承明殿,又請見太子於內東門,其所言蓋不傳。而謂陰圖復入,惟演亦恐謂出則己失援,白上欲留之,并請留迪,因言:「契丹使將至,宰相絕班,馮拯舊臣,過中書甚便。若別用人,則恐生事。」上可之。迪對承明,不知言何事,而實錄、正史皆不載,今特表而出之。
13戊辰,命謂以戶部尚書[二六]、迪以戶部侍郎歸班。事頗迫遽,其制詞,舍人院所草也。筠所草制,訖不行。百官表,謂以戶書知河南,迪以戶侍知鄆州,皆係戊辰日。是日,惟演及中正、曾等並如初議遷秩,領東宮官[二七],而太子議政詔書及拯、利用等制皆格。
己巳,謂入對於承明殿,上詰所爭狀[二八],謂曰:「非臣敢爭,乃迪忿詈臣爾。臣不當與之俱罷,願復留。」遂賜坐,左右欲設墩,謂顧曰:「有旨復平章事。」乃更以杌子進。於是入內都知張景宗、副都知鄧守恩傳詔送謂赴中書,令依舊視事。仍詔迪出知鄆州,放朝辭,即時赴任。時已命學士劉筠草制,以拯為相,領玉清昭應宮使、昭文館大學士,制入而未出也。謂既復相,其制亦卒不行。謂始傳詔召劉筠草復相制,筠不奉詔,乃更召晏殊。筠既自院出,遇殊樞密院南門,殊側面而過,不敢揖,蓋內有所愧也。
先是,上久不豫,語言或錯亂,嘗盛怒語輔臣曰:「昨夜皇后以下皆之劉氏,獨留朕於宮中。」衆皆不敢應,迪進曰:「果如是,何不以法治之?」良久,上寤,曰:「無是事也。」后適在屏間,聞之,由是惡迪,迪所以不得留[二九],非但謂等媒孽,亦宮中意爾。拜罷錄云迪欲兼右丞,王曾等以為不可。又云迪語極喧戾[三○],上連叱之。又云上稱迪無禮。又云時契丹使將至,宰相絕班,且欲復相謂,錢惟演請並留迪,王曾等言謂無過,曲在迪,請令出三兩月復召之。此皆陳繹私意曲筆,與正史、實錄及諸家書並不合,今不取,獨所云惟演請並留迪,或不妄。蓋迪與謂初並出守,尋復留,不知何故,當是從惟演議耳。然惟演實為謂計,當時不得已,且并留迪。故謂卒留,而迪竟出也。龍川別志載二相忿爭事,與實錄、正史不同,且云劉筠辭不草制,乃命錢惟演。按此時惟演已副樞密,別志誤矣。記聞亦以為草制者惟演也,今皆不取。然留丁謂、出李迪,其謀實自惟演,但不當草制,而草制者實晏殊也。御史臺記劉筠傳云:十一月丙辰,除丁謂兼少師,李迪兼少傅,馮拯與曹利用並兼少保。筠當制,麻入,未宣,迪、謂忿爭于帝前。戊辰,筠復直,謂罷為戶書,知河南,迪罷為戶侍,知鄆州,拯為昭文,曾為集賢。制既入,謂復留,要筠改制,筠不從,卒令他學士為之。拯遂為集賢,曾依舊為副樞。此記載王曾事與他書不同[三一],當考。宋綬作筠墓銘,亦云上在東宮,始議邦政,以樞輔備三孤。筠當上麻,入而事遽易,丞相要筠改詔,筠拒不往,卒用他學士為之。然則迪、謂等初領東宮職及罷相兩制,皆筠所草也。
14是日,大風揚塵,晝晦。
15以樞密副使錢惟演為都大管勾祥源觀公事。惟演先領會靈觀使,於是乞改命故臣,故特置此職。
16庚午,詔自今中書、樞密院諸司該取旨公事仍舊進呈外,其常程事務,委皇太子與宰臣、樞密使已下,就資善堂會議施行訖奏。皇太子上表陳讓,優詔不允。初議欲令皇太子總軍國事,丁謂以為不可,曰:「即日上體平,朝廷何以處此?」李迪曰:「太子監國,非古制耶?」力爭不已。迪既罷出,故有是詔。迪本傳以為此詔在迪未罷相時,蓋誤也。考十八日上對輔臣語,則可知此詔與昨詔異矣。
17吏部尚書、平章事丁謂加左僕射、門下侍郎、兼太子少師[三二],樞密使、同平章事馮拯為右僕射、中書侍郎、兼少傅、平章事,樞密使、同平章事曹利用兼少保。
18辛未,中書、樞密院上言:「自今百官五日於長春殿起居,其餘隻日視朝,請御承明殿,或其日不坐,則令閤門傳宣放朝。」從之。
19壬申,皇太子見宰相、樞密使於資善堂,諸司職掌以次參謁。
20契丹遣使霸州節度使蕭阿括、副使利州觀察使耿元吉來賀承天節。
21甲戌,翰林學士、太子左庶子晏殊,禮賓副使、太子宮祗候楊懷玉,上新編賜東宮御製五十卷。時輔臣論次御集,乞降賜皇儲文字,遂命懷玉編錄。懷玉請令殊同纂集,至是來上。
1 十二月丁丑朔,起復翰林學士楊億卒,錄其子紘[三三]為奉禮郎。億天性穎悟,自幼及終,不離翰墨,文格雄健。自唐大中後,詞氣衰濫,國朝稍革其浮,至億乃振起風采,與古之作者方駕矣。文思敏速,不凝滯,對客談笑,揮毫無廢,而精密有規裁,不煩不豔。善細字起草,一幅數千言,不加點竄。於時學者翕然宗尚,名聞外夷。書無不覽,善強記,尤長典章制度之事,時多取正,蓋一時文士之冠也[三四]。喜誨誘後進,賴以成名者甚衆。聞人有片辭可紀,必為諷誦,手集當世之士述作為筆苑時文錄數十編[三五]。重交遊,耿介坦夷,敦尚名節,多周人急,所得廩賜隨盡。談吐有味,評品人物,善惡太明。留心釋氏禪觀之學,自屬疾即屏葷茹素,臨終前一日,為空門偈頌,識者稱其達觀云。
2 己卯,給祥源觀公用錢月五十千。
3 甲申,徙河北轉運使、工部郎中黃昭益知鄧州,屯田郎中李放知密州,以部內折納過差也。
4 乙酉,賜涇王元儼銀五千兩,宗室防禦使各千兩,團練使八百兩,餘各有差。又賜太子少師丁謂、少傅馮拯、少保曹利用各五千兩,賓客任中正錢惟演王曾、太保王欽若、詹事林特各三千兩[三六],左庶子晏殊、詹事張士遜各二千兩,諭德魯宗道、馮元各千兩,自餘宮臣、常從各有差。又賜殿前副都指揮使蔚昭敏錢四百萬,步軍副都指揮使馮守信三百五十萬[三七],殿前都虞候夏守恩、馬軍都虞候劉美各三百萬,四廂都指揮使、諸班諸軍都虞候而下,視月俸給之。以皇太子親政行慶也。
5 詔自今中使傳宣齎手詔諭文字赴中書、樞密院,係遷秩加恩事,並先赴入內都知司上籍,覆奏訖,乃給付施行。
6 詔中書、樞密院,自今內臣傳旨處分公事,並須覆奏,令中書提點五房堂後官、樞密院承旨而下,自今月十三日後,從宰臣、樞密使赴資善堂祗候[三八]。
7 中書、樞密院上言:「請自今遇隻日承明殿不視事,則入內都知傳宣中書、樞密院詣太子資善堂議事。應時政及後殿軍頭司公事素有定制者,施行訖奏。係遷改陞降者,送中書、樞密院進呈取旨。如無公事,則宰臣、樞密使已下,遇參辭謝皇太子,許二三人已上為一班,詣堂延見,自餘官僚,並止留牓子。」詔從之。自是輔臣每會議,皇太子秉笏南面而立,中書、樞密院以本司事遞進承令旨。時政之外,京朝、幕職、州縣官、使臣、禁卒咸引對焉。事畢,接見輔臣如常禮。
8 太常禮院言:「準御史臺狀,向來京朝官承制並丁父母憂,持服五十四月。今詳定歷代典禮,父母併亡,或相繼而沒,有重輕兼服之制,遇虞祔練祥之祭,各服齊斬之服,則是隨先後而除之,無五十四月之制。自今文武官併丁父母憂者,請令依禮隨先後除服。」詔可。
9 開封府言:「準近詔,大辟罪遇十月權住斷遣[三九],過天慶節依舊行刑,襍犯死罪並春夏並禁繫聞奏。竊緣本府日有重囚,在獄淹久,欲望自今依舊逐日區斷,諸州軍亦準此。」從之。
10樞密院言:「契丹使自雄州至京館舍,給使臣諸司人例物,比每歲稍厚。欲令國信使宋綬等至北界,諸司人例物亦與加給。」從之。
11丁亥,龜茲可汗王智海、甘州回鶻各遣使來貢。智海仍貢大尾羊二。
12己丑,以資政殿大學士、太子太保王欽若為司空,職如故。欽若侍東宮講讀,以輔臣兼領三少,品序非便,表求換秩,遂改命之,止立學士班。十月壬辰。
13賜故秦州蕃僧努卜諾爾弟子莽布瑪喇幹紫衣,以本州鈐轄言其幹事故也。
14庚寅,詔中書、樞密院每赴資善堂議事,止令張景宗一員侍皇太子,餘悉屏之。
15辛卯,大理寺丞王雍上其父旦文集,擢雍為太子中允。
16丁酉,以資政殿大學士、司空王欽若為山南東道節度使、同平章事、判河南府。初,欽若與丁謂善,援引至兩府,及謂得志,稍叛欽若,欽若恨之。時上不豫久,事多遺忘。欽若先以太子太保在東宮,位三少上,謂不悅,因改授司空。欽若晏見,上問曰:「卿何故不之中書?」對曰:「臣不為宰相,安敢之中書。」上顧都知,送欽若詣中書視事,謂令設饌以待之,曰:「上命中書設饌耳。」欽若既出,使都知入奏,以無白麻,不敢奉詔,因歸私第。有詔學士院降麻,謂乃除欽若使相,為西京留守,上但聞宣制,亦不之寤也。記聞載欽若入資善堂見太子,位三少上,丁謂方用事,尋有詔欽若以太子太保歸班。欽若袖詔書白上臣已歸班,不識詔旨。上留其詔,改除司空。按欽若以太子太保歸班,乃天禧三年六月甲午初罷相時事,此時謂猶未入中書也。若已為太子太保,又令歸班,則詔旨果不可曉,恐謂亦不至此繆,或記聞誤也。改除司空,今從實錄及本傳。押赴中書視事及為使相,則參取記聞及江休復雜志,稍刪潤之。
17中書樞密院言,每至資善堂,請皇太子無答拜,詔不許。
18戊戌,詔文武羣官、使臣、幕職、州縣官遇雙日,並門見辭謝。
19己亥,出御製文草及賜中宮詩手書等示宰相。
20命宰相都大管勾新修天章閣,張景言、鄧守恩等提點之。
21辛丑,皇太子會師傅、宮官於資善堂,賜教坊樂。
22癸卯,祕書丞致仕李行簡卒,其妻魏表言貧不能具葬事,詔賜其家錢十萬。
23乙巳,宴輔臣於龍圖閣,以天章閣興功也。
1 閏十二月庚戌,知辰州史方言,溪洞蠻知古州何光普,以錢銀詣鼎州梁山觀音院會僧祝聖壽。
2 癸丑,賜輔臣冊府元龜各一部,板本初成也。
3 乙卯,以供備庫使錢守讓領榮州刺史,右屯衛將軍劉守節為右武衛將軍,西頭供奉官劉守素為東頭供奉官,閤門祗候、右侍禁劉守通為西頭供奉官。守讓,淑之孫。守節,繼元之子。守素、守通,鋹之子也。上因謂輔臣曰:「舊族可念。」錢惟演進曰:「陛下念舊繼絕,恩逾前代。惟臣一門忠孝,伏願終始保全也。」上曰:「卿一門忠孝,與常人異,先帝待以殊禮,朕安敢忘。」惟演拜謝。
4 丁巳,三司假內藏綾萬三千七百四十匹。
5 癸亥,知洋州、戶部侍郎、集賢院學士李維表求歸闕,上曰:「知河中府、右諫議大夫李虛己嘗居近職,亦久處外地,可并召之。」及至,命維為翰林學士承旨,虛己權御史中丞。
6 知滑州陳堯佐請令兵馬部署同管勾河隄事,從之。
7 西邊多言唃廝囉復作文法,慮為邊患,獨曹瑋奏唃廝囉文法已散,無足慮者。朝議遣近臣察之。
8 丁卯,命龍圖閣學士陳堯咨為鄜延、邠寧環慶、涇原儀渭、秦州路巡撫使,皇城使劉永宗副之,所至犒設官吏、將校,訪民間利害,官吏能否、功過以聞。或有陳訴屈枉,經轉運、提點司區斷不當,即按鞫詣實,杖已下亟決遣之,徒已上飛驛以聞。仍取繫囚,躬親錄問,催促論決。
9 戊辰,詔諸州軍自今承天及天慶等節公宴,監物務官使臣有二員處,許更互一員赴會。
10己巳,管勾編排御集、入內供奉官朱允中等,請以金鑄御製御書印,從之。
11庚午,詔京城置場十四,發常平倉粟賤糶以濟貧民[四○]。時許、滑州入中糧儲,行商輦運奔赴京師,穀食踴貴故也。
12辛未,開封民董德昌並其子利用杖脊、黥面,配沙門島,遇赦不還。其女決杖,配相州。親事卒游斌、朱進等決杖,配潭、泉、澧、鼎州。百姓崔德升、相國寺僧廷郁等決杖,配隨、安、福州[四一]。德昌、利用素無賴,結皇城司巡察親事卒,伺人陰事,詐欺取財,京城民庶重足畏服,至有「小虫」、「大虫」之號,并其黨類責之。
13契丹遣使保靜軍節度使蕭侃、副使政事舍人、直樞密宋璋來賀明年正旦。
14上久不豫,前二日,因餌藥泄瀉,前後殿罷奏事。乙亥,力疾御承明殿,召輔臣語其狀,因諭以盡心輔導儲貳之意,出手書一幅付之,其略曰:「朕近覺微恙發動,四體未得痊和。蓋念太祖、太宗創業艱難,不敢懈怠,憂勞積久,成此疾疹。今皇太子雖至性天賦,而年未及壯,須委文武大臣盡忠翊贊。自今要切時政,可召入內都知會議聞奏,內廷有皇后輔化宣行,庶無憂也。」丁謂等進曰:「陛下微爽康和,即當平愈。況元儲已親庶政,克固海內之心,宮閫內助,事皆平允,特寬聖慮,勉近醫藥,以甯祉福。」自是聖體漸平,凡旬浹乃復常焉。
時太子雖聽事資善堂,然事皆決於后,中外以為憂。惟演,后戚也,王曾說惟演曰:「太子幼,非中宮不立,中宮非倚皇儲之重,則人心亦不附。后厚於太子[四二],則太子安,太子安,乃所以安劉氏也。」惟演以為然,因以白后,兩宮由是益親,人遂無間。
15三司言:「臣僚奏兩川遠地,所產雖富,般運實多,收買折科,豈無虧損,織造染練,寧不費工,押綱衙前,雖有酬奬,戶下小客,最受辛勤。俱荷照臨,誠宜軫恤。欲令益州、梓州兩路州軍綱運,量與放二三分,庶便民庶。」下三司詳定。三司言:「自來計度聖節、端午、十月一日內人春冬衣賜,并準備取索,及國信往來、南郊支用綾羅錦綺、鹿胎、透背、欹正、生白大小綾花紗絹等,下益、梓州兩路織買出染,計綱上京,令除綺三十五段全減不織外,餘錦綾羅、鹿胎、透背、欹正、生白大小綾花紗絹等,欲且依舊,所貴支用不至誤闕。又勘會益、梓、利、夔路州軍每年買納紬絹絲綿,除應副陝西、河東、京西州軍及本路州軍衣賜支遣外,餘有剩數,即上京送納。元不曾樁定數目,每年自西川水路起發布帛六十六萬匹,赴荊南水路轉般上京,並應副在京并京西州軍衣賜。難議減省,欲且依舊。」從之。
16是歲,天下戶九百七十一萬六千七百一十二,口二千二百七十一萬七千二百七十二。
17趙德明始城懷遠鎮而居之,號興州。德明正傳載,城興州[四三]在李士彬斬臘兒後,不得其時。按士彬斬臘兒,見今年正月,因附年末。
校勘記
[一] 丙寅 此上原衍「七月」二字。按上文已標明「秋七月」,下文又標明「八月」,則此處不應重出「七月」,今刪。
[二] 趙稹 原作「趙植」,據閣本及本卷十一月乙卯編改。按趙稹宋史卷二八八有傳。
[三] 領使者凡三人 「領」上原衍「院」字,據宋本、宋撮要本及宋史全文卷六、編年錄卷三刪。
[四] 馮拯自兵書加吏書 「兵書」原作「兵部」,據宋本、宋撮要本、閣本改。
[五] 臣若有罪 「臣」字原脫,據宋本、宋撮要本及長編紀事本末卷二三丁謂事迹、編年錄卷三、續通鑑卷三四補。
[六] 然漸疎遠之 「之」字原脫,據長編紀事本末卷二四周懷政謀廢立補。
[七] 郴州 原作「彬州」,據閣本改。
[八] 邵 原作「郡」,據長編紀事本末卷二四朱能偽造天書改。
[九] 萊公 原作「懷政」,據宋本、宋撮要本及長編紀事本末卷二四周懷政謀廢立、涑水紀聞卷六改。
[一○]皆坐與周懷政交通 「周」字原脫,據宋本、宋撮要本及上引長編紀事本末補。
[一一]知制誥祖士衡錢易 「知」上原衍「行」字,據宋本、宋撮要本及宋會要職官一七之六、宋會要選舉二七之一八刪。
[一二]朱能僕使及道士軍士十二人並杖脊 長編紀事本末卷二四朱能偽造天書在「杖脊」下有「黥面」二字。
[一三]配鄧州本城 「本城」,同上書作「牢城」。
[一四]監葉縣鹽稅 「鹽」原作「監」,據閣本及宋會要職官六四之二六改。
[一五]永興軍都署李福者 「都署」,閣本作「都部署」,此處疑脫「部」字。
[一六]起為環衛 「環」原作「瓌」,據閣本改。
[一七]已殺人 「人」原作「之」,據宋本、宋撮要本改。
[一八]據令父母八十者許解官侍養 「據」字原脫,據景文集卷六一孫僕射行狀補。
[一九]皇太子會宮僚觀之 「宮」原作「官」,據長編紀事本末卷二八訓導太子改。
[二○]恣營生計 「恣」原作「恐」,據閣本改。
[二一]乞埋 「埋」字原脫,據閣本及宋史卷四九一党項傳補。
[二二]聖製已約分部帙 「帙」原作「秩」,據閣本及宋會要崇儒六之一改。
[二三]王曾加戶部侍郎 此句原脫,據宋本、宋撮要本及長編紀事本末卷二八訓導太子補。
[二四]迪不能堪 「能」字原脫,據宋本、宋撮要本及長編紀事本末卷二三丁謂事迹補。
[二五]遂入對於長春殿 「遂」原作「逐」,據宋本、宋撮要本、閣本及上引長編紀事本末、宋史全文卷六改。
[二六]命謂以戶部尚書 「戶部」原作「工部」,據宋本、宋撮要本及上引長編紀事本末、治蹟統類卷五丁謂南遷之禍、十朝綱要卷三改。
[二七]領東宮官 「官」字原脫,據宋本、宋撮要本及上引長編紀事本末補。
[二八]上詰所爭狀 「上」字原脫,據同上書補。
[二九]迪所以不得留 「迪」字原脫,據宋本、宋撮要本及宋史全文卷六補。
[三○]又云迪語極喧戾 「極」原作「拯」,據宋本、宋撮要本、閣本改。
[三一]此記載王曾事與他書不同 「載」上原衍「傳」字,據宋本、宋撮要本刪。
[三二]兼太子少師 「少師」原作「少保」,據宋本、宋撮要本及長編紀事本末卷二八訓導太子、十朝綱要卷三、編年錄卷三、宋史卷八真宗紀、宋史卷二八三丁謂傳改。
[三三]紘 原作「鉉」,據宋本、宋撮要本及宋史卷三○五楊億傳改。
[三四]蓋一時文士之冠也 「文士」原作「文字」,據宋本、宋撮要本改。
[三五]手集當世之士述作為筆苑時文錄數十編 「士」原作「事」,「作」字原脫,據宋本、宋撮要本改補。按本句隆平集卷一三、東都事略卷四七楊億傳均作「手錄時人所作為儒苑、時文錄數十篇」。
[三六]賓客任中正錢惟演王曾太保王欽若詹事林特各三千兩 「各」字原脫,據文補。
[三七]步軍副都指揮使馮守信三百五十萬 「副」字原脫,據長編紀事本末卷二八訓導太子、臨川先生文集卷八八馮公神道碑補。
[三八]從宰臣樞密使赴資善堂祗候 「赴」字原脫,據上引長編紀事本末補。
[三九]大辟罪遇十月權住斷遣 按本書卷九五,天禧四年五月丙寅詔、宋大詔令集卷二○二令刼殺等死罪十二月權住區斷詔均謂十二月權住斷遣,疑此處有誤。
[四○]發常平倉粟賤糶以濟貧民 「賤」原作「錢」,據閣本改。
[四一]福州 按隨、安、復三州地里為近,福州則與隨、安二州相去遼遠,疑「福州」為「復州」之誤。
[四二]后厚於太子 「厚」原作「原」,據宋本、宋撮要本及長編紀事本末卷二八訓導太子改。
[四三]興州 「州」字原脫,據宋本、宋撮要本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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